江西:对七类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实施一次性补助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稳岗的通知》。

为全力支持和帮助春节假期至2月9日(省政府规定的最早复工时间)期间复工复产的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我省将对七类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实施一次性补助。

此次补助对象为2020年1月24日-2月9日期间,本省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重点物资需求清单,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手术衣、医用手套、消杀用品、负压救护车和治疗药品等七类重点物资生产企业。

江西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上述企业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2020年2月9日企业实际在岗职工人数×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计薪工资218元×补助天数,其中:春节法定假期3天,每天按日均薪资218元的三倍补助,其他14天每天按日均薪资218元的两倍补助。

我省要求各地强化信息共享,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尽量减少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同时,优化审核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积极稳妥抓好落实。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一次性补助有望于2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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