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吉安市“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吉安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吉安市财政局、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免收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金融机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这一利好政策的实施不仅在适用范围上进一步扩大到了全部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金融机构),还实现了企业免申即享,办事效率上达到了减时提效。
下一步,吉安市将继续致力于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通过开设企业专窗、绿色通道等举措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惠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记者 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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