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客运企业源头监管,切实提升客运企业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4日,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辖区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黄湖明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先后走进宜春汽运上高分公司、上高县惠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三家客运企业,详细检查了企业工作台账、安全制度、车辆日常管理及车辆安全检查记录等材料,实地检查了车辆GPS导航系统、安全设备配套装备、灯光、刹车等情况,并对驾驶人驾驶资质、年审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身体心理方面关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按照“零容忍”原则进行整改,不流于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上高交警要求客运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绷紧“安全弦”、拧紧“安全阀”,务必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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