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蒋清明在上海突发脑出血住院。事后,经司法鉴定,被评定为伤残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蒋清明出院后,儿子昌振云将母亲送到了奉新舅舅蒋德平家中。去年3月,由蒋德平代理,蒋清明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昌振云将自己接回家里赡养。

在经过多次调解无效之后,去年12月8日,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蒋清明跟随被告昌振云共同生活。然而,随后,昌振云就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明确表示,无法接受与母亲同住的判决。

不仅如此,在官司之外,昌振云的奶奶也参与进来。她甚至直接以死相逼,坚决不同意孙子接蒋清明回家。赡养父母天经地义,那么,现在母亲蒋清明因病无法自理了,为什么昌振云和他的家人却如此抗拒接蒋清明共同生活呢?

这是昌振云出具的他和妻子的收入证明,昌振云表示,他们夫妻在苏州打工,现有的收入并不高,生活已经是非常拮据。更关键的是,现在他在苏州的住房条件,根本没法接母亲过来。

蒋清明被送回奉新后,一直居住在弟弟蒋德平家中,而蒋德平一家平时在上海打工。所以,平日里只有蒋清明快80岁的母亲在家照顾她。经过调查了解,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都确实存在难以解决的现实困难。一起看似简单的赡养案,让法官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如果维持原判,甚至强制执行,最终结果确实难以预料。反复斟酌之后,法官找到了奉新县政法委,商量着联系当地的敬老院,能否接纳安置蒋清明?然而,当法官把这个设想告诉昌振云时,他却仍是十分抵触。

那么,昌振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难道这背后还有什么隐情吗?原来,昌振云7岁的时候前往上海,开始与父母共同生活,而当时的母亲蒋清明却对他疏于照顾。13岁时,母亲跟父亲离婚,从此便离开了他们。这样的经历,在他心里留下的是抹不去的阴影。

在法官的劝说和调解之下,昌振云最终还是与母亲达成了和解,蒋清明在奉新县会埠敬老院生活,昌振云每月支付两千元的赡养费用。3月30日,昌振云来到了舅舅家中,将母亲蒋清明接出送到了敬老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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