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一10岁男孩偷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还在马路中央随意穿行

快乐放暑假 安全不放假

美好的假期已经开始

孩子们玩归玩

可千万不能忽视出行安全

近日

赣县区茅店镇一名10岁小学生

竟然拿家长的电动车钥匙

骑车上路

10岁男童偷骑电动车上路

不戴头盔、骑行几公里

日前

赣县区茅店镇万嵩村路段

民警执勤时

发现一名小学生驾驶电动车上路

于是对其进行拦截

监控中可以看到

小男孩未佩戴头盔

驾驶电动车在马路上随意穿行

路面车来车往

小男孩多次

在机动车道、马路中央骑行

十分危险

经了解

小男孩巫某今年10岁

放暑假在家,趁爸爸去上班

便拿了电动车钥匙

骑车准备回老家玩

民警对小男孩进行批评教育

告知其未满年龄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

同时联系家长及学校部门

加强孩子的暑期交通安全教育

驾驶小型汽车、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

法律对年龄都有明确要求

条文链接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满16岁的孩子

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

应变能力远不及成年人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

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

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快乐过暑假,安全最重要

请家长们以案为鉴、充分重视

未到年龄驾车出行

既违法又危险

交通安全请牢记在心

希望每个小朋友都能

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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