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征求意见稿 36条举措让老年人看病更便捷

昨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为着力解决老年患者就医看病不便问题,该委出台了《关于人性化落实好全省老年人看病就医36条助老便利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开设无码绿色通道 配备专人服务老年患者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互联网 医疗”、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开设无码绿色通道等13个方面36条举措下,我省将切实做到老年患者就诊流程更合理规范、就医看病更便捷高效。

2021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医疗机构要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等服务。

各二级以上医院应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在医院入口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工作人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协助没有手机、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缩短在诊区外等候时间。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提供现场号源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各医院要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等代为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做好非急诊全面预约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机构老年人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

为方便老年患者预约挂号,各医疗机构须丰富预约挂号途径,在具备网络、微信、手机App、自助机具等互联网途径的基础上,必须开通电话预约或现场预约挂号途径,并尝试为其单独预留部分号源(含专家号源),保证其就医看病需求。

各医疗机构在使用自助设备且设备设置充足、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为老年患者保留并增加部分人工服务窗口。

部分就诊情境下 老年患者不需重复挂号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医疗机构要为老年患者免费提供轮椅、平车、担架、储物柜等设施,简化借用手续。在就医软件使用上应当注意“适老化”开发设计,包括产品外观、操作界面、逻辑语言和使用步骤等,全面提升老年患者就医看病体验。

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在医院内部建立会诊转诊机制,对老年患者所患一种疾病涉及同一个一级诊疗科目的二级诊疗科目的,通过会诊转诊由医疗机构内部协助诊治,老年患者不需重复挂号。

老年重症住院患者住院检查时有专人陪检

全省各医疗机构要探索独立设置老年患者自助机具区域,发挥医务志愿者和社工作用,在高峰诊疗时段内,每3台机具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指导。

对老年重症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检查期间,须由医护人员全程陪检;对老年普通住院患者,有条件的医院可根据实际安排医辅人员进行陪检,保障患者医疗安全。

对帕金森等14种疾病患者可开具30天长期处方

全省二、三级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须保障7~14天用药,对于帕金森病、癫痫(稳定期)、痴呆(稳定期)等14种疾病患者,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对诊疗规范和指南规定的治疗这些疾病疗效较为明确、安全性高的一线药品,可开具30天长期处方,特殊情况可以放宽至二线药品。

对于病情稳定的老年慢性病签约患者,可通过预约诊疗服务,开具15~30天处方,避免老年慢病患者1月内多次往返取药。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可按单一的疾病诊断开具药品,每个诊断可开具不超过5个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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