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警方公开征集赣州康兴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吸线索

今视频客户端讯(凌甜甜)4月3日,于都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该局依法对赣州康兴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立案侦查,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连、商某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有序侦办过程中。

经工作,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已来我局报案登记,目前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来我局报案登记。为彻底查清犯罪事实,切实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和案件的顺利侦办,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损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连、商某杰等人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凡与犯罪嫌疑人存在资金交易的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核查登记的,请前往于都县公安局进行报案登记(原已报案、核查登记的不需重复登记)。报案登记时需准备并提交以下资料:

1.参与人请关注“于都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投资登记表》并由本人如实填写。

2.集资参与人身份证、相关银行卡原件(或复印件);投资交易(包含收取利息、分红)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投资协议、合同、收条等凭证。

3.与本案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相关推广宣传照片、视频等资料)。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现正告相关涉案人员及有获利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司法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涉案人员的表现,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拒不退赃或隐匿转移财产、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办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三统两分”工作原则,于都县域以外的集资参与人,按照参与人实际参与地受理原则,分别到参与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如实提供证据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对逾期不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拒不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报案权利,因此导致司法鉴定机构无法确认本人投资金额的,由投资人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登记在公安机关办公现场核查,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收取报案费用等资金要求。

五、希望参与人或案件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线索,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得组织、策划、煽动、串联、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线索征集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5月3日

地址:于都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电话:0797-6333850

附:报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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