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促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发展,《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惠企稳岗保障经济稳定运行若干措施》日前出台,具体包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降低用水用气成本、稳定建筑业农民工就业、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等13条举措,其中提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6个月用水用气缓交期。
遇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可享6个月水费气费缓交
全面落实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缓交期。
督促各地水气企业清理收费项目,对无收费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2022年12月底前,全省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精简至1份(含)以内,办理环节精简至2个(含)以下,从受理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
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110个工作日
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11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超过18个工作日。
针对稳增长、保民生项目,各地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容缺+告知承诺等方式,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对在“江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及江西住建云“项目信息”完整的专业承包工程项目,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代表工程业绩告知承诺。
建立清欠台账 限期完成清欠任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本部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建立清欠台账,限期完成清欠任务,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款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对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纠正“一刀切”清退超龄农民工的做法
其次,在稳定建筑业农民工就业方面,对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信息化动态监管,掌握建筑业农民工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分布流向、技能水平、求职意愿等情况,建立就业供需发布渠道。
及时纠正“一刀切”清退超龄农民工的做法,已发布“清退令”的地方要尽快调整相关政策和执行方式。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项目,以及异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在8月底前全面开工;就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在10月底前全面开工。
积极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2021年改造计划项目在12月底前全部完工,纳入2022年改造计划项目10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全面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聚焦“夜经济”等科学适度放开占道经营
大力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市政管网的老化更新改造,到2022年底,力争完成新、改、扩建燃气市政管道420公里、庭院管道1000公里、立管1600公里。新、改、扩建供水管道2100公里,确保民生、涉企重点项目建设相关的供水供气充足稳定。新、改、扩建排水管网1300公里,科学规划、分期实施,高标准的推进城市内涝治理。
为激发出城市经济新业态释放更大活力,聚焦“夜经济”、“地摊经济”等城市经济新业态,科学适度放开占道经营,实行审慎包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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