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西某科技公司破产清算财产拍卖中,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因案制宜、因企施策,一案一策,促使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托底协议”,让该公司680万元破产财产成功变现,不仅提高了破产案件审理效率,也盘活闲置资产、激活市场资源。这也是该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桑俊杰介绍,他们坚持把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司法机关“履职清单”,疏通破产清算中的堵点,让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实现“破中有产”效果。
企业破产清算,实质就是一次招商引资,清算成功,就是一次新的项目建设。该院深耕企业破产审判“责任田”,打出“现金 债转股”、实物抵扣、提前挂拍财产、托底竞买等组合拳,提高财产处置效率。采取“快慢分道、繁简分流”快速审理模式,推出简化送达、网络公告、线上线下、召开债权人会议等措施,提高办理破产效率。
为“病”企解困,助“新”企重生。据悉,2020年以来,该院处置债权38.93亿元,处置房屋60.33万平方米,盘活土地2590.67亩,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的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43天。
“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 下一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延伸司法职能,对破产企业精准识别、分类施策,推动破产审理整体“换挡提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动力激活力。(郭家乐 、李 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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