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外社交软件骗取韩国男子46万 江西一诈骗团伙7人获刑

有一个这样的诈骗团伙

他们通过国外社交软件

专骗韩国人

案情回顾

2020年至2022年,被告人小刚、小强二人租用南昌某几处场地,先后成立了5家电子商务公司。在公司,小强负责购买国外社交软件账号,前台小李负责招聘业务员,业务员小薇、小珍、小豪、小华等人负责使用虚构的女性身份通过国外社交软件与25-50岁有固定工作的韩国男子交友聊天。

聊天过程中,业务员先赠送廉价礼物给被害人,再要求被害人在该公司控制的海外购物网站上购买虚拟的手链、项链等礼物回赠。受害人购买礼物后,小强、小刚二人利用ps技术将礼物呈现在虚构人物身上,并发给被害人获得信任,再一步步发展成恋人关系继续诱骗被害人购买礼物。

法院审理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刚、小强、小李、小薇、小珍、小豪、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针对不特定对象,采取虚构人设与他人交友、恋爱并互赠礼物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小刚、小强、小李共计诈骗人民币3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小薇、小珍分别诈骗人民币10万余元、3万余元,数额巨大;被告人小豪、小华分别诈骗人民币2万余元、1万余元,数额较大,上述被告人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小刚、小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小李、小薇、小珍、小豪、小华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小刚等7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三十万元不等。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面对财富的诱惑

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职业观

妄图通过不法手段

获取他人财物

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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