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彭泽一工地!男子明修工程 暗盗黄砂近2000吨

黄砂是一种矿产资源

是建筑材料中的“软黄金”

由于供不应求,而价格飞涨

在暴利驱使下一度被疯狂盗采

……

九江警方一直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近日,通过缜密侦查

抓获一名非法盗采黄砂嫌疑人

案件回顾:

今年9月份

李某 承包了彭泽县某工地土地平整项目

在平整过程中

李某发现工地下面有大量黄砂

砂子越挖越多

李某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知道黄砂值钱

李某白天平整土地

夜晚却借助施工之便

变身为“砂耗子”

肆意盗挖

明修工程

暗盗黄砂

挖呀挖

眼看洞越挖越大

工地方发现不对劲

于是报警

经调查

李某9月份以来

共盗采黄砂近2000吨

涉案金额达13万元

目前

李某已被彭泽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

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国家对探矿、采矿实施许可证制度。开采矿产资源的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不仅会造成国家资源损失,还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甚至引发地质灾害风险。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警方普法

什么是非法采矿

非法采矿是指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主要包括以下情形: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以及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