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锦绣小学开展《民法典》宣讲进校园活动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工作,不断增强全校师生法治观念,更好地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切实增强校园法治教育实效,5月24日,金溪县锦绣小学特邀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成员、锦绣小学法治副校长王国海走进课堂,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检爱同行护成长”宣讲活动。

活动中,王国海科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并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重点讲解了《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帮助学生理解《民法典》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胎儿、八周岁、十二周岁、十四周岁、十六周岁和十八周岁六个重要时间节点,对未成年期间遭受的侵害在年满十八周岁后有权向法院提出对侵害者的诉讼等知识。本次法律知识讲座帮助懵懂少年们“穿”上法律的铠甲,学会运用法律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在场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气氛活跃,场面热烈。

本次活动,有力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拉近了同学们与法律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下一步,该校将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真正把普法工作做实做细,让《民法典》走到大家身边、走进学生心里。 (金溪县锦绣小学  吴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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