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逐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18年连涨,有效保障了185.6万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近年来,我省全面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持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已将368.42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
此外,我省民政部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近年来年均实施临时救助约18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创制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政策,帮助88.61万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
据悉,近年来,我省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方面亮点纷呈。各地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试点,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例如,抚州市“建好小网格,服务大救助”改革试点,黎川县“党建+社会救助+点餐式”新帮扶模式试点,龙南市“四同步”探索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防返贫监测融合机制试点,相继入选民政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南康区探索建立民政兜底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照护制度改革试点,成效受到民政部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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