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路费、给补贴 赣州为贫困劳动力送“就业套餐”

2月20日,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创造电子厂(乡扶贫车间)正式复工,该乡卫生院医护人员现场为扶贫车间员工测体温。

2月20日,十八塘乡创造电子厂(乡扶贫车间)正式复工,来自本乡的17名员工陆续返岗。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陈化先)日前,赣州市南康区发动千名干部为企业招工与贫困户就业搭建桥梁,截至2月17日,该区共摸排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岗位1万多个。这是赣州市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努力打胜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经济发展推进战,为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出台了报销路费、提高补贴、安排培训等系列帮扶措施。

据了解,赣州鼓励转变企业用工观念,结合“千名干部帮千企”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转变观念,积极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了贫困劳动力的企业,优先落实就业补贴,并享受国家近日提出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及缓缴公积金政策;鼓励贫困劳动力创办企业、创办农产品种养精深加工(包括种植脐橙、蔬菜、油茶等)实体,当地财政要通过贴息贷款、展期贷款等措施,给予资金支持;对2月25日前复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全额报销汽车(含县内班车)、火车车票(含动车、高铁二等座,跨省普车硬卧),并给予途中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贴(市内、县内就业的补贴一天),所需经费由劳务输出地财政承担;简化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程序,每个行政村新增2名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2月25日前由村“两委”集体研究上岗人员,确保3月1日前安置贫困人员上岗,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统筹解决;对疫情防控期间暂未就业的转岗贫困劳动力,县、乡(镇)要提供适应本地企业需求的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扶贫车间,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以工代训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实体)、就业扶贫车间,疫情防控期间,给予企业(实体)、扶贫车间以及贫困劳动力个人的岗位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均提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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