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靖安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组织召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听证会,县政府办等单位、各乡镇负责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房地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律师、村民代表等共35人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靖安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介绍,技术作业单位就补偿标准制定成果作了详细说明,听证会代表对制定成果进行了现场讨论,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技术单位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作出解释和说明。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对妥善处理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与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关系,确保土地征收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靖安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照“依法依规、维护权益、实事求是、科学测算”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及技术作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全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成果,使之更符合靖安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靖安县自然资源局 陈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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