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反馈督察情况

今视频客户端讯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西省进行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8月21日向江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截至2024年7月上旬,督察组交办的318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3181件。

督察认为,江西省着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实施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生态工程,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8个。推进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省建设,签订新一轮东江、渌水跨省流域补偿协议,在长江干流和相关支流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资源监测、应急救助、资源修复三大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监测体系,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五河两岸一湖一江”系统治理,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推进涉气重点企业绩效分级,完成钢铁行业95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8%,细颗粒物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环境质量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长江干流连续6年、赣江干流连续3年保持Ⅱ类水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

同时,督察指出,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重要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领域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良好的自然禀赋盲目乐观,对长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而不见。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一些工作推进滞后,相关部门监管缺位。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进滞后,违法违规堆存处置问题多发。“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力。部分督察整改推进迟缓。个别地方群众反映的粉尘、异味扰民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是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突出问题。鄱阳湖保护修复不力。非法矮围专项整治流于形式,个别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仍有大量非法矮围。围湖造地屡禁不止,个别湖泊水面被疏干。农业面源污染比较突出,湖区总磷浓度长期偏高。禁捕和江豚保护不到位。部分重点水域禁捕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矮围集中区域未划入禁捕范围,个别地方仍然存在非法捕捞行为。个别码头作业区未避开鱼类繁殖期违规进行疏浚作业,疏浚船只发生漏油事故污染周边湖面。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短板。部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乱象丛生。

三是生态保护不到位。生态敏感区内违规开发建设。有的园区在规划范围外违法占用林地,有的园区侵占生态红线、未经审批砍伐国家二级公益林,造成水土流失。一些地方河道岸线遭到破坏。有的非法码头长期以临时码头名义运营。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不力。个别企业新建设施未经环评审批违法采矿,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四是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个别采矿企业超规划开采,有的还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等问题。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监测数据不实、出具虚假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

此外,督察要求,江西省要强化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坚决排查清理整治非法矮围,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补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下一步,江西将以高度政治自觉坚定坚决抓好督察整改工作,以务实有力举措推动督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展,以严实严密责任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扎实做好全面整改、科学整改、彻底整改,努力交上一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整改答卷。充分运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成果,总结经验、反思不足,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记者 罗津 实习生 张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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