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省医保局发布,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年。参保人可通过税务微信缴费、微信生活缴费、赣服通(支付宝)缴费、云闪付、税务窗口缴费、银行缴费、“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缴费栏目等多种方式缴费。
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征缴工作实际予以适当延长缴费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除有明确规定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情况外,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省医保局提醒:一旦“断保”,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须自理,居民需加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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