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讯 “您公司异味气体散逸到厂区外,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我们要对您公司进行采样检测,请予以配合。”日前,在执法夜查现场,吉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耐心地对企业负责人说道。
“检测报告显示,您公司周边气体指标出现了超标现象,这是送达您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您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执法人员细致地对企业负责人解释道。
企业负责人表示,幸好你们提醒的及时,要不然自己都不知道已经涉嫌违法了。目前,该企业已采取措施主动减产,正在制定升级改造方案进行整改。
这是吉安市生态环境局推行“说理式”执法的一个缩影。今年来,吉安市生态环境局立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三服务”目标定位,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说理式”执法,进一步彰显执法温度。
“‘说理式’执法,让企业明白哪里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会产生什么样的危害和后果,把道理说透,把法理讲清,以情感人,让企业口服心服。”吉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谭励介绍道,“说理式”执法,不仅尊重和保障了当事人知法、知情、知理权益,还减少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有利于增进执法者与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更好地化解环境执法矛盾,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对当事人耐心启发、正确引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争取其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营造和谐融洽的执法氛围,让行政执法越来越有‘温度’,更有‘人情味’。”吉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胡信琰感受到了“说理式”执法的变化。
为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吉安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在入企业(单位)之前,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角色沉浸”训练,通过角色互换,“沉浸式”开展练习、反复练习,熟练掌握事前、事中、事后“说理”内容,做到逻辑严谨、论证周密、说理充分,提升执法“温度”。
下一步,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释法说理”廉政思维,推动办案人员养成“愿说理”“敢说理”的习惯,练就“善说理”“说好理”的本领,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服务水平,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胡信琰、记者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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