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报“打假官司”办案成效 有人涉嫌“洗白”380辆“黑车”被严惩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虚假诉讼监督和惩治质效

今视频客户端讯 明知“债权车”无法办理过户,仍串通他人,通过伪造二手车转让合同、转账交易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捏造二手车交易事实,向9个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将380余部“债权车”解除抵押并提档过户,试图将“黑车洗白”。最终,因涉嫌虚假诉讼,相关当事人受到法律严惩。

10月31日上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虚假诉讼行为的监督和惩治质效,并公布了涉及二手车买卖、工程建设、民间借贷等多起“打假官司”的典型案例。

今视频客户端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至2023年9月,江西省检察机关共摸排虚假诉讼线索471条,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52件,办结323件,提出监督意见257件,法院同期采纳监督意见240件。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主要是指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或参与执行程序。

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江西省检察机关强化民事、刑事等部门内部协作,严格线索内部移送和共同研判,对涉虚假诉讼犯罪侦查机关应当立案不立案的,民事检察部门建议刑事检察部门依法进行立案监督;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民事虚假诉讼线索,按照规定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审查处理。对外则积极走访法院、公安机关及虚假诉讼高发的行业、领域,收集案件线索。

同时,借助数字技术系统排查、重点审查等方式,分析研判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其中,景德镇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积金中心数据与裁判文书数据比对,发现虚假诉讼案件19件。九江市检察机关运用“天眼查”等大数据软件分析识别有关公司关联交易,查实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涉案车辆380余辆的买卖合同系列纠纷均为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在基层一审民事诉讼程序中多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罗军介绍称,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三级院建立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指定管辖、上下协同办案、异地交办等多种形式,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其中,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赣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一体对关联案件进行审查,快速突破一起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的系列虚假诉讼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均予采纳。2022年以来,江西检察机关共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62件。

下一步,江西省检察机关将深挖案件线索,加大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离婚析产、企业破产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的办案力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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