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厅回应“保障课间10分钟”:对拖堂和课间禁出教室严肃问责

据浙江省教育厅网站消息,日前,该厅在答复人大代表《关于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的建议》时表示,对上课拖堂和课间禁出教室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鼓励学校成立课间监督小组,轮流参与课间监督和管理。

答复称,浙江省教育厅鼓励学校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课间活动。一是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理念深入学生心中。构筑学生健康系统,深化大课间体育活动,切实推进中小学每天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全覆盖,实现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深入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行动计划,引导学生课间必远眺或到室外活动,增加户外活动时间,预防近视发生,延缓近视发展,提升健康水平。二是开展课间“一校一品”活动。鼓励学校结合校情开展富有特色的10分钟“活动圈”,增设大课间、无作业日、体育及艺术课程,让孩子有时间玩;通过“上天入地”“立体扩容”等方式,充分利用好校园里的走廊、转角、露台等“金角银边”,拓展课间活动空间,让孩子有地方玩;鼓励学校创设开发学校特色的课间文明活动体系,制定适宜的课间活动方案,尊重孩子的创意,让孩子有东西可玩。

浙江省教育厅介绍,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学校责任和属地责任,规范整治学校日常管理失序问题,将“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纳入行动治理负面清单,对上课拖堂和课间禁出教室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鼓励学校成立课间监督小组,轮流参与课间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要求责任督学每月一次下校进行教育教学行为的督导,发现课间休息等违规行为及时约谈学校负责人。完善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生态监测指标体系,把落实课间休息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检验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优化基础教育教育生态的重要指标,纳入监测体系和区域、学校教育考核体系。

近期,浙江多地均就中小学课间10分钟的安排情况作答。

例如,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介绍,2023年8月,我区发布了《镇海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提升方案》(镇教〔2023〕66号),明确提出了保障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与活动时间。我区教师基本做到按时下课,课程内容实现“当堂当清”,学校开展一天两次教学督查,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质量,确保教师准时下课。我局将“课间十分钟”的开展情况纳入“推门听课”的检查内容,联合区教研室通过不打招呼进校园听课的形式,随时检查学校对于保障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时间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

下一步,该区教育局将持续加强对各学校保障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的管理,对照省、市、区相关要求,督查学校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称,我局将指导各中小学针对保障课间十分钟及大课间学生休息,制定精准、有效的管理制度。一方面正向管理推动课间活动开展,另一方面反向督导保障课间休息落实。

一是管理职责明确到人。建议学校成立课间休息保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担任直接责任人,从上至下重视课间休息的保障,避免出现拖堂等占用学生课间休息的情况。

二是课时作息精确到分。各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明晰精确的师生作息时间表,并强调各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安排课程及课后活动,务必保障课间休息时间。

三是专项督查挂钩考核。鼓励各校设立课间休息专项督查小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班课间休息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严重占用课间休息的班级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任到班主任进行整改。同时,我局将定期收集各校的督查数据和自查整改情况,并视情况抽取部分学校开展现场督查,相关结果挂钩各校年度考核,倒逼各校各班级重视师生课间休息的保障工作。

南湖区教育体育局还称,2024年,南湖区将进一步优化学生课间休息保障工作,将择取部分学校作为试点,尝试开展大课间、小课间的多元化休息模式,制定合理有效、契合学校实际的实施方案,让更多的青少年做到劳逸结合,走出教室,亲近自然,接近同伴,师生融合,玩中学,学中做,知行合一,快乐成长,真正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同时,在安全保障、课间活动、管理制度、课堂教学等方面发力,协同家校社共同推进中小学生课间休息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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