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建厅制定方案 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要求在2024—2026年三年行动期间,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工作方案》要求全省住建部门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管理数字化赋能、市场与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6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高处坠落事故占比下降,力争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到2025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有效防止重大事故隐患增量风险,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同时,建成全省危大工程全量覆盖的全流程信息数据库。到2026年底前,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显著下降。

《工作方案》指出,要推动施工安全管理数字化赋能,到2024年底“智慧工地”创建率达到30%,2025年底“智慧工地”创建率达到35%。要完善市场与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

《工作方案》强调,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边设计边审查边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针对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工作方案》强调,各级监督机构要增加事故多发区域、企业、项目的检查频次。重点攻坚难点痛点,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基坑施工、沟槽开挖、有限空间作业、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以及汛期、冬季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施工。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网格化监管,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到岗到人,建立个人工作台账,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未按监督计划履职”等问题的进行约谈通报。

《工作方案》提出,要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对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机构的监督管理。坚决淘汰超使用年限的起重机械设备。要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至少实习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鼓励应用特种作业模拟仿真实训系统。要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并实行奖励机制,充分鼓励、发动全行业全社会对施工安全隐患开展“吹哨”监督,营造施工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王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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