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江右时评:为消费者护航,让“3·15”常在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联合国设立的全球性节日。在这一天,人们会关注和讨论消费者权益和利益,以及如何保障和维护这些权益和利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公平,是天下消费者的共同愿望,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创造良好消费环境上取得了长足可喜的进步。从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监督整改,到依法依规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从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到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各项举措逐渐出台落实,让人民群众的消费热情更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实际效果越发显著。

事实上,我国消费环境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大数据杀熟、隐私数据被泄露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公众质疑与担忧,部分网络商品和服务存在质量缺陷、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虚假宣传等问题……导致这类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经济利益的驱动、相关部门有效监管的不足、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欠缺等诸多因素。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多方共同营造消费者维权的良好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消费者保护共治体系,协同改善消费环境。

消费者维权不能一味用老办法。守护消费者权益,重在平时。为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职责,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把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协同起来抓,通过抓监管、抓维权来优环境、促发展。同时,坚持源头治理,加大对违法商家的惩治力度是治本之策。面对消费者的投诉,第一时间给出解决方案,让消费者安心,而不是一味逃避责任,让消费者寒心。此外,各级纪检机关还要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媒体公众监督对侵权事件的曝光,利用媒体力量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保护消费者,使命光荣、责无旁贷。优化提升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这是点燃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引擎。我们期待,在政府、企业、平台、消费者多方夯实责任担当,共同参与维护公平市场下,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从根源上解决现存问题,让全社会形成一股支持和帮助维权的良好风气。(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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