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湖管理和保护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11月1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水利厅联合召开江西省河湖管理和保护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义泉介绍全省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情况。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向爱农,省水利厅省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邹崴,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河湖处处长李洪任,省水利技术中心主任苏立群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华社客户端记者(文颖 摄)

新华社客户端记者:科学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是加强河湖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请问省水利厅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向爱农(文颖 摄)

向爱农:依法科学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是依法涉河管理的基础支撑,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各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今后依法行政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全省河湖划界范围为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水利普查名录外省市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流、湖泊,以及地方上报的水利普查名录外的河流和湖泊,共涉及河流 999 条,湖泊 113 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为: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湖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为统一全省河湖划界标准,规范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省水利厅制定了《江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举办了划界技术培训,开展了多轮次的技术指导,并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对各地划界成果进行了复核,指导各地修正完善。在各县级人民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省河湖划界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共完成划界999条河流,113个湖泊,划界河岸岸线总长7.7万公里,划界湖岸线总长0.5万公里。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持续加强河湖划界工作。一是继续指导各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复核修正河湖划界成果,提高成果的系统性、完备性、精确性;二是结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强化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三是加大河湖划界成果的宣传力度,为河湖管理和保护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中新社记者(文颖 摄)

中新社记者:2018年,我省在深入实施河长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湖长制。请问我省近两年取得了哪些治理成果?

省水利厅省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邹崴(文颖 摄)

邹崴:2018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实施湖长制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体部署、高位推动,有力整治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有序维护河湖生态安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全面实施”走向“全面见效”。

一是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从2018年的90.7%上升到2020年的94.7%,提升了4个百分点,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全面消灭了V类及劣V类水体,水更“清”了。

二是河湖管理保护进一步强化。持续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的“清河行动”,深入实施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来,累计排查、整治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6474个,有力促进了河湖的管理和保护,河更“畅”了。

三是大力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持续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十大行动,统筹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全省累计完成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超889.44亿元,711个村自主创建为水生态文明村,流域生态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景更“美”了。

四是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不断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全省各级2万余名河湖长认真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力量,9万余名巡河员、保洁员、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青”志愿者主动参与,“河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全面形成了“河湖长+河长办+责任部门+基层河湖管护队伍”齐抓共管格局,力更“强”了。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以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幸福河”为目标,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大力开展“清河行动”,持续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十大行动,全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图景。

江西卫视记者(文颖 摄)

江西卫视记者:从刚才发布人的介绍中,我们感到,近年来,我省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请介绍一下我省河湖基本情况以及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吴义泉:我首先介绍一下我省河湖基本情况。我省水系发达,河湖众多,共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3700多条。根据全国水利普查成果统计,全省现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967条,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86个。长江干流152公里流经江西,我省境内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河流,从东、南、西三面汇流注入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经调蓄后由湖口注入长江,形成一个完整的鄱阳湖水系。鄱阳湖水系流域面积16.22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全省国土面积的97%,约占长江流域面积的9%。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从四方面推动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遏止河湖乱象。由大江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农村河湖延伸,实现全省河湖全覆盖。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对“四乱”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二是推动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修编,加强划界成果运用。推动五河一湖一江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修编,将水域岸线按规划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强化河湖划界成果运用,让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线真正成为水利部门的“阵地线”,依法进行河湖岸线管控的“红线”。

三是加强涉河项目监管,规范涉河项目管理。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许可、监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岸线管控要求的一律不得许可。加强全省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特别需要介绍的是,今年5月13日,省政府发布《关于严禁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房的通告》,严禁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处理 , 在建的一律停止建设。我们将严格落实通告要求,切实规范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房等工作。

四是加强河湖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建立和完善河湖管理“一张图”,将河湖管理范围线、河湖“四乱”问题、涉河审批项目等相关信息数字化、图示化,提高河湖管理效率。比如,将划界数据导入手机APP软件中,根据明晰的河湖管理范围线开展外业现场检查,实现河湖巡查过程中现场定位、现场取证,提高河湖清障治乱工作效率,提升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凤凰网记者(文颖 摄)

凤凰网记者:河道采砂管理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政府管理事务的难点。请介绍一下我省河道采砂规划管理情况。

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河湖处处长李洪任(文颖 摄)

李洪任:河道采砂规划是采砂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保证科学有序采砂的基础。因此,制定科学的采砂规划十分必要,是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需求,是稳定河势、保障防洪、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是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需要。

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自2002年以来,在五河干流及鄱阳湖已先后开展多轮河道采砂规划。在2017年1月1日实施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对采砂规划给予明确规定,采砂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编制,编制过程中,需严格征求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等主管部门意见,严格执行各个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避让各类保护区、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保护保育区、生态红线等,切实加强我省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各地应严格执行。始终坚持和发挥采砂规划在采砂管理中的引领管控作用。

我省最新一轮《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中下游干流河道和鄱阳湖采砂规划(2019-2023年)》于2018年底获省政府批准,2019年1月印发实施。长江江西段采砂规划纳入《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于2021年7月获水利部批准并印发实施。全省其它有采砂任务的60个县(市、区)管辖的河道均编制了采砂规划,并获政府批准实施,实现了河道采砂规划全覆盖。

目前,全省各地严格按照采砂规划依法对规划采区实施采砂审批许可,严格执行定量、定船、定功率、定点、定时“五定”现场监管管理,有效维护了我省良好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江南都市报记者(文颖 摄)

江南都市报记者:近年来,我省在打击非法采砂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请问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做好采砂执法,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省水利技术中心主任苏立群(文颖 摄)

苏立群: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强化非法采砂打击力度。概括起来,是“三个重点”“两个联合”。首先介绍“三个重点”。

一是开展砂石源头监管。强化采区作业旁站式监管,以采砂船舶(机具)为监管重点,严格按照“五定”要求进行采砂作业。全面落实“采运管理单”制度,建立进出场计量、登记、统计等制度,既有效控制采量,又确保河道砂石来源明晰。依法规范工程疏浚等涉砂项目监管,积极推行砂石政府统一经营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依法采砂。

二是开展采砂船舶治理。全面推进采砂船舶(机具)集中停放点建设,对各集中停放点采砂船舶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设备,实时监控。规范采砂船舶的有序移动,按规定对采砂船舶的移动实行“移动证”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移动的采砂船舶。对查获的“三无”船舶,依法没收,切割销毁,斩断非法采砂工具链。

三是加强重点水域执法巡查。科学、合理制定巡查方案,加强重点敏感水域日常执法巡查。在非法采砂易发多发时段实行驻点执法,开展智慧执法巡查,在重点敏感水域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24小时视频巡查,运用卫星遥感信息查找非法堆砂点,利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依法查处。

接下来,介绍“两个联合”。

一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我省以长江、鄱阳湖和五河干流为重点,联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春雷”行动、非法采砂专项打击行动、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月活动等一系列河道采砂专项执法行动,内容涵盖省市县联合执法巡查,交界水域市、县联合执法巡查,非法采砂船舶(机具)切割销毁观摩会等。2018年以来,省市县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00余起,切割销毁400余艘非法采砂船,切实遏制非法采砂船舶乱停乱放、到处流窜、伺机偷采情况。

二是多部门联合开展河道采砂整治。2020年,省水利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九个部门,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紧盯河道采砂“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的全过程,每年开展全省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同时,依托省委政法委鄱阳湖联谊联防机制,与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在鄱阳湖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并在蛇山岛长期驻点执勤,平均每年开展600余人次巡逻执法,共同维护鄱阳湖水域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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