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龙津洲街道:大力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为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营造学条例、守党纪的浓厚氛围,丰城市龙津洲街道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多举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大力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认真学纪,守好“生命线”。党纪既是“规矩”,也是“指南”,更是立党兴党的“生命线”。始终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在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做到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不断更新思想“资源站”,健全学习“知识库”。

全面知纪,用好“清醒剂”。法纪面前没有“丹书铁券”,没有“铁帽子王”,只有“一视同仁”。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知识盲区和认知局限等问题,要求党员干部对照《条例》中“六项纪律”,坚持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时刻头脑清醒。

始终明纪,念好“紧箍咒”。党纪是尺,必须处处衡量,明纪于心,方能知行合一。要求党员干部明确职责和使命,明晰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底线,以《条例》为主线,切实把“六项纪律”列出的“负面清单”转换为本职工作的“责任清单”“行动清单”。

严格守纪,戴好“护身符”。“坚定的革命者视纪律为自由”,不会感到是一种约束。要求党员干部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主动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转化为“检身若不及”的警示警醒,做到内外兼修,行稳致远。(龙津洲街道 曾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