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李素芳 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连亚洁)江西两男子伙同水泥供货商,套取公司300余万元资金。其中,大部分资金被男子段某挥霍一空。
南昌东湖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某
2020年5月19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接一建筑公司陈某报案称:近期该公司对以前的相关账目进行审核,发现公司有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占公司财物,涉案金额达三百万元。
接到案情后,东湖分局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班开展侦查。民警多方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两名已离职人员段某、胡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30日,通过情报分析研判,民警发现嫌疑人胡某某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出现。民警迅即驱车赶赴浮梁县胡某某躲藏地附近进行蹲坑守候。当天下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抓获归案。6月5日,民警在南昌一家酒店附近将段某抓获归案。
经调查,段某,男,1965年出生,汉族,研究生,江西省南昌市人;胡某某,男,1968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人。犯罪嫌疑人段某、胡某某为谋取公司财物,由胡某找到水泥供货商陈某某虚构水泥供应及运输业务,从公司套取现金3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由胡某转给了段某,胡某自己留下了少部分资金。
后段某交代,其安排胡某某将大部分资金转给了自己指定的账户,后又通过其他方式将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供自己挥霍。经审讯,段某、胡某某对其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胡某某已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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