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长天新闻(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8月1日上午,上饶市老年助餐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1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1部门印发《江西省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上饶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上饶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后续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上饶市老年助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上饶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共4个方面。每个县(市、区)新建一批城市助餐网点,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助餐服务模式,为全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打好基础;统筹谋划老年助餐工作,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拓展助餐功能;鼓励支持餐饮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通过开展老年人基础信息和需求摸排,聚焦需求导向;充分分析把握辖区内助餐设施分布情况,补齐设施空白,科学合理规划助餐设施布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工作机制。
《上饶市老年助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共7章35条。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并对老年助餐服务、助餐点等含义进行说明,明确民政部门、市管部门在发展老年助餐方面的职责。对幸福食堂的选址布局、设施条件、运营机构等提出相应要求,幸福食堂应当按照“10-15 分钟”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区老年人口状况、用餐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明确老年人享受助餐送餐服务的流程,包含用餐补贴、送餐补贴、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建设补贴,用餐补贴和送餐补贴在服务对象就餐消费时直接抵消,运营补贴和建设补贴发放给幸福食堂运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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