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7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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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提出,明确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7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推动开发区“标准地”区域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供入园企业共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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