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江西政读获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具体如下: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任命:

黄冬生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董梅生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决定任命魏朝文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免去姚晨奕、黄爱和、杜玉东、欧阳丽(女)、赵建艳(女)、夏晓媛(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免去陈榕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3.任命汪西菲(女)、陈言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任命杨旭兰(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免去胡淑珠(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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