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江右时评:迎“3.15”春风 扬消费信心之“帆”

今年“3.15”晚会以“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为主题,共曝光了12个名单,涉及到了部分企业和行业及消费者关心的一系列问题,引发了众多消费者的关注。消费是中国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也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全力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保障消费者权益,是适应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居民消费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必然要求。

“3.15”每年都有,被曝光的企业却年年不同。我们必须意识到,公众要的不仅仅是“3.15”这一天的雷厉风行,更需要全年365天的常态化监管。“3.15”归根结底是对每一位消费者权益的守护,所有商家都应做到商品品质不止“3.15”,更要“365”。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次被曝光的“调出来”的假香米、“妆字号”的美容针、苦情戏的局中局等问题出现已久,但监管似乎并没能及时跟上。这就要求监管部门“365”天都要以坚决、公正的执法力度,扩大宣传面、打假保真、保障全体消费者的权益,守护好消费者的信心。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天天不“下线”,才有放心消费的天天“在线”。

消费维权守在“前”,护在“源”。春暖花开时节,我国消费市场呈现回暖势头,国家对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刺激的广度和力度,比往年更是有过之无不及。消费市场的促进,避免不了消费问题的增加。当前,消费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仍然存在诸多“痛点”“堵点”。尤其是当前互联网商业模式变化速度快,交易模式和手段的变化速度远远超过以往的平缓态势,以社交电商、直播电商为代表的新模式崛起,给传统消费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此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范亟需跟上。用可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构筑消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防火墙”,撑起消费者的“保护伞”。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消费权益,人人有责。这已不仅仅是部门、企业的事,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消费主题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促进形成共识。不断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从而推动城市消费环境改善优化。着力关注消费薄弱环节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开展预付式消费、农村消费环境等方面的监督执法,推动解决影响消费信心的突出问题。最终形成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自律+他律”共治格局,构建出严密高效的消费权益保障治理体系,从而有效保障好消费者权益。

迎“3.15”春风,扬消费信心之“帆”!以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聚焦消费权益问题,不断营造出群众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切实提振消费信心,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抚州 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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