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龚珏)养老金的消息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今天,官方消息来了,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6月1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并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完全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首先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其一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2元,其次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35%增加。
倾斜调整则按照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以下记者为大家准备了一套“公式”,方便大家各自计算。
比如,退休人员张某,缴费年限30年,2020年底已满7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3300元。按照此次调整办法,调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定额调整,统一增加40元。
第二部分为挂钩调整,其中缴费年限为30年,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2元的标准,可以增加30年*1.2元/年=36元,按照基本养老金水平为3300元/月,按照1.35%的标准进行调整,可以增加3300元/月*1.35%=44.55元,挂钩调整合计增加金额为36+44.55=80.55元。
第三部分为倾斜高整,其年龄为70周岁,高龄倾斜增加30元。
三项调整合计增加150.55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3450.55元。
此外,根据安排,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21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将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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