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返乡创业辅导机制、支持规模化养殖、适时调整各项补贴标准……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有力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江西制定17条促进农村居民稳定增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对外出就业的,输出地主动加强与输入地对接;对留在本地就业的,支持其多渠道灵活就业。对自主就业困难的,积极开发乡村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农田管护员、环卫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
加大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落实到位,支持返乡入乡人员从事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病虫害防治、代耕代种等生产性服务业,家政服务、社区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直播直销等新产业新业态。
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吸纳农民入企入园入镇务工。大力发展农产品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把更多的就业岗位留在农村留给农民。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小型工程项目。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生猪、家禽、牛羊、水产等规模化养殖,增强养殖业带农增收能力;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强村,让农民获得集体收益分红。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村贫困人员收入不降低;适时调整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农村困难残疾人补贴、城乡居民养老金等标准,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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