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2月11日,记者获悉,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立法引领
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支持
面对严峻的疫情,只有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架构严密、有序运作的法治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条战线方能科学合理、有条不紊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全面梳理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阶段相关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工作相关法治指引文件,并针对处置疫情所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要完善民事、行政、刑事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和规章制度体系,为精准实施防控措施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依据。
立足依法治理
提升疫情防控执法司法能力
疫情防控期间,不容违法犯罪滋生。《通知》要求, 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要依法加大治安管理、市场监管、执法检查、场所巡查、人员流动管理力度,加大公共卫生环境治理力度,严肃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稳妥处置违法阻断交通等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强化公益诉讼保障,依法处理涉疫情相关案件,从严从重打击危害疫情防控构成犯罪的行为。各级法院要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及时定分止争,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社区矫正对象防控督查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防控工作,不留隐患、不留死角。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
强化法律服务
为疫情防控“定好神”
在法律服务方面,《通知》要求,全省要认真做好法律服务窗口安全防控,要调整优化现场服务方式,优先采用热线、网络、邮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要积极为医疗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结合疫情防控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完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畅通,通过互联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公布邮寄的详细地址、登录网站和拨打电话的步骤以及注意事项。要组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法律顾问组,为制定疫情防控政策性措施和有关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意见。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因疫情引起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切实做好涉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省形成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防治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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