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文化旅游消费的通知,提出发放1000万元电子文旅消费券,用于景区、书店、演艺等消费;落实今年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周五下午景区门票半价。
通知提出,试行周末弹性作息,落实江西省政府提出的今年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周末进行周边游、乡村游、博物馆游、自驾游。
实行景区门票优惠,在全省景区门票优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全市所有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对星期五下午进入景区游览的游客给予门票半价优惠。
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地,鼓励县区打造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地,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历史街区、特色小镇为载体,推出消费市集、消费季(月)、消费节等文化旅游消费活动。
开展营销推广活动,推出“江西人游南昌”专题宣传。邀请人气网红开展“网红带你游南昌”活动,组织开展南昌市十大“人气最旺旅游景区”、“人气最旺旅游饭店”、“人气最旺民宿”评选活动。
通知要求打造“南昌礼物”旗舰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天下英雄城·南昌礼物”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并给予1000元/件奖励。在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南昌礼物”旗舰店,并给予5万元/个补助。
通知鼓励开通旅游专线,对于开通经停两个及以上国家4A级以上(含4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专线、旅游辅助公交,对每条线路给予10万元以上资金补助。同时鼓励职工促进消费,把开展文化旅游消费作为职工服务和丰富工会活动的重要内容,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利用工会会费购买“南昌旅游一卡通”消费卡。
以下是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文化旅游消费的通知全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赣府明〔2020〕5号)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着力营造好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引导广大居民和消费者开展文化旅游消费,加快振兴疫后文化旅游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文旅消费惠民券。鼓励居民参与文化旅游消费,通过昌通码发放1000万元电子文旅消费券,用于景区、书店、演艺等消费,活跃文化旅游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政府)
二、试行周末弹性作息。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今年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周末进行周边游、乡村游、博物馆游、自驾游。(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地。鼓励县区打造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地,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历史街区、特色小镇为载体,推出消费市集、消费季(月)、消费节等文化旅游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政府)
四、开展营销推广活动。推出“江西人游南昌”专题宣传。邀请人气网红开展“网红带你游南昌”活动,组织开展南昌市十大“人气最旺旅游景区”“人气最旺旅游饭店”“人气最旺民宿”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政府)
五、实行景区门票优惠。在全省景区门票优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全市所有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对星期五下午进入景区游览的游客给予门票半价优惠。(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政府)
六、打造“南昌礼物”旗舰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天下英雄城·南昌礼物”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并给予1000元/件奖励。在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南昌礼物”旗舰店,并给予5万元/个补助。(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政府)
七、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统一搭建南昌市全域旅游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游客进入景区自助购票、自助入园等功能,增加游客旅游消费的便捷性和体验感。(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政府)
八、鼓励开通旅游专线。对于开通经停两个以上(含两个)国家4A级以上(含4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专线、旅游辅助公交,对每条线路给予10万元以上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市政公用集团、各县区政府)
九、鼓励职工促进消费。把开展文化旅游消费作为职工服务和丰富工会活动的重要内容,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利用工会会费购买“南昌旅游一卡通”消费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总工会、南昌旅游集团、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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