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天新闻丨江右时评:坚决纠治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门用1个部分来部署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其中强调,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能看到一些干部的“乱作为”现象。他们或是为了追求政绩,盲目决策,搞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或是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这种“乱作为”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群众的获得感。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干部“不作为”。他们对工作敷衍塞责,对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遇到问题推诿扯皮。这种“不作为”看似没有直接的危害,但实际上却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群众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不敢为”和“不善为”则是另外两种表现。有些干部因为怕担责任,遇到问题不敢果断决策,缺乏担当精神;还有些干部虽然有干事的愿望,但由于能力不足,不善于解决问题,导致工作难以推进。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这不仅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贻误工作、劳民伤财,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对此作出相关规定,将此类问题列入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

针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不作为、乱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抓好分管条线的整治工作,加强教育引领党员干部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二是从制度上予以支持,要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总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担当敢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三是从严处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初心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对于长期“不作为、乱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的党员干部,该处理还要及时处理、从严处理,不能使其成为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绊脚石”“阻路绳”,切实维护党和人民群众利益。四是健全机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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