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章贡区、广丰区、高安市、赣县区、湖口县...…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省财政近期下达奖励资金1.65亿元,对获得2022年度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的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鹰潭市、新余市6个设区市和赣州市章贡区、上饶市广丰区、高安市、赣州市赣县区、湖口县等45个县(市、区)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资金奖励,激励其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加快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

附件:2022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市县奖励资金情况表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