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念头打消掉

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备受关注。来自河南、湖北的200余位农民工2016年在河南省郑州市一建筑工地务工,至今工资未结清。日前,部分农民工前去讨薪,却遭遇踢皮球。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该建筑工程无证建设长达5年,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给欠薪埋下祸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治农民工欠薪强制手段落实不到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最后一公里”尚需落实到位。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高峰期,为确保农民工能够拿到工钱回家过年,各地纷纷行动,利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追讨欠薪。最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在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相关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时,应当严格审查账户类型。除为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法律另有专门规定外,不得查封、冻结或者划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

事实上,一些企业欠薪,并非没有资金不能发放,而是有歪打算、打歪主意。有的因生产建设之需,把本应发放的农民工工资挪作它用,缓解生产建设资金紧张等困难;有的则是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上有问题,没有把农民工的权益当一回事,在工程建设,业务发展,甚至公务接待、年终福利发放都十分重视,却把农民工工资排在末尾,钱富裕就按时发,资金紧张就拖着不发,更有甚至,就算有钱,也习惯拖上一段时间;有的则错误地幻想利用工资去控制农民工的去留,以为拖欠工资,少发工资等,农民工就会为了得到全部工资而不“跳槽”等等。种种欠薪行径,都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侵犯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年,根治欠薪工作越来越受重视。怎样提高工作效果,减少欠薪事件发生,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关键是规章制度、有关政策的落实。这需要各方的重视,要有的放矢,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在政策贯彻实施中,要真刀真枪,切中要害,抓住产生欠薪关键点、切入点,拿出精准的解决办法,釜底抽薪。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重处罚违规工厂企业和私人老板,等等。这些都是打掉拖欠工资的任何念头的有效治理手段,各地当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充分发挥法律政策、专项治理的震慑威力,形成高压态势,以达到良好效应,

特别是在追讨欠薪已经成社会共识的社会背景之下,工厂企业、私个体人老板更要提高思想认识,辩证看待欠薪与发展之间关系,箍紧“欠薪即违法”的紧箍咒,清楚认识到欠薪被列为“黑名单”后,将对日后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等诸多方面受限制,对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反作用后果。无论是出于对法律、规定的敬畏,还是为企业日后的经营发展,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资金使用安排、生产流程上梳理好自身生产发展,经济效益和欠薪之间的关联关系,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农民工的工资等,无论经营生产、盈利收益怎样变化,都严禁以各种借口截留、拖欠农民工工资。

劳动报酬是农民工工作所得,谁也不能剥夺这个权利。面对欠薪侵权行为,在社会密切关注、权利追欠的同时,农民工也要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部门投诉,甚至起诉,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既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倒逼了工厂企业对欠薪问题的重视,使工厂企业重新认识了欠薪对自身、对社会的影响,更好约束自己的行为、全力做好不欠薪工作。

黄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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