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朱从玖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从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朱从玖,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朱从玖利用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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