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地铁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一旦逃票如何罚款?
目前
《南昌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稿)》
正在征求意见中
广大市民可以结合乘坐地铁的感受
与交通部门反馈联系
持票进入付费区超过 180 分钟按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乘客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乘客持票进入付费区后,须在 180 分钟内出付费区,超过上述时限,按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车票金额不足时,乘客需补交超过部分票款。客无票(凭证)、持无效车票(凭证)、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其他违规行为进站乘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以加收五倍票款。
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 1.3 米(含)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实际超过人数购买全票。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 30 千克,体积不得超过 0.2 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 1.6 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向赤脚赤膊等不文明行为说 " 不 "
乘客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文明乘车,不得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易污损设施的物品进站乘车;擅自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收捡废旧物品、揽客拉客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携带自行车、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或充气气球乘车;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擅自摆摊设点、乱堆乱放随身物品、散发宣传品;穿戴涉邪、涉恐、涉黄、涉非法宗教宣传的服饰、徽章、器物、标识、标志及标语等;赤脚、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 在车站范围内容易引起大量人员聚集围观的行为,影响客流秩序或造成客流组织安全隐患的行为;发射传播涉非法信息的无线网络信号或链接;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在车站、列车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
乘客应遵守禁止携带物品乘车相关规定,禁止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隧道、轨道、路基、车站等设备,损坏、干扰电缆和通信信号、视频监控、机电设备等系统;污损、移动、遮盖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在车站、列车内吸烟(含电子烟),点燃明火;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打闹、嬉戏打闹;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征集意见方式
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星期日)前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进行反馈:
1、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请函寄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 199 号红谷大厦 B 座九楼,邮编:33003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 " 乘客守则征求意见 " 字样;
2. 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的,请发送至邮箱:ncjtjc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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