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薪起纠纷,多元调解促和谐

近日,金溪县“法院 工会 人社 N”劳动争议诉调裁一体化中心多次接到以邓某华、周某喜为代表的十余名农民工反映,抚州某服装有限公司拖欠他们的劳务工资,近二十万余元,且多次索要未果,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为充分发挥出“法院 工会 人社 N”劳动争议诉调裁一体化中心的作用,形成多元化解工作合力。7月24日,金溪县总工会、人社局、法院等劳动争议诉调裁中心团队工作人员约好当事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着力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开展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现场向企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有关规定,就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对企业主作了专业细致的明确说明。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企业主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给出承诺,表示将尽快筹集资金,确定涉事劳动者能接受的还款方案,确保在年底之前将所欠款项尽数还清。后续,工作人员还将继续跟踪此案件,确保农民工工资款悉数到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抓小抓早是妥善化解矛盾重要举措,自2023年该县“法院 工会 人社 N”劳动争议诉调裁一体化中心成立以来,多部门优势互补,依托县法院和县人社局的专业工作人员配置,工会的主动作为、“三师”团队的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多次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支招”“解难”,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生动诠释了“工会是劳动者的娘家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后,该中心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三位一体对接的工作机制,力争形成调解团队裁前处置、统一裁审衔接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监督联动的工作格局,激发“1 1>2”的联动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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