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资源,5被告被判修复生态,栽种树苗逾17亩

法官、检察官向被告人及植树工作人员宣讲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今视频客户端讯 犯破坏环境资源罪,植树节前栽树复绿!3月6日,林某等5人在遂川县“碳中和”生态司法修复林示范基地载重树苗,履行修复生态环境责任。

被告人林某、袁某分别在2021年与2022年扫墓时引发森林火灾;被告人黄某、蒋某、康某于2022年非法采砂获利。

2023年1月,遂川县法院审理认为,上述案件中,被告均犯破坏环境资源罪,依法判处5人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应补植复绿共计17亩。

法官参与树苗栽种工作

3月6日,遂川县法院环资庭干警联合当地检察院、林业局工作人员,组织林某等5名被告人及其聘请的专业人员 来到遂川县“碳中和”生态司法修复林示范基地,在指定区域内栽种树苗。在林业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勘查下,当日栽种树苗逾17亩,生态修复效果较好。(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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