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天新闻丨江右时评:规范托育服务,让“幼有善育”不负所“托”

“幼有善育”是国家发展的民生大事,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日,由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托育服务行业的规范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标准》对托育机构的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等八大方面进行了规范。针对办托条件,对托育机构资质、环境空间、设备设施、玩具材料等四方面设立了评估标准。

在过去,由于行业标准不统一、制度不健全,托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托育机构存在“管理缺位”“典章制度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更阻碍了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落实。《标准》的实施,是托育服务行业在标准、制度上的进一步规范,对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友好生育社会氛围,全面实行“幼有所育”“幼有善育”具有积极意义。

筑牢婴幼儿健康成长安全底线。婴幼儿安全和健康是家庭最为关注的焦点,也是托育机构要首先考虑的。高标准、严要求的托育服务不仅能够保障婴幼儿在生理上的健康成长,更能在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上为其打下坚实基础。此次《标准》对婴幼儿照护队伍作了明确规定,如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保育人员应具有中专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背景。各地区各部门应在监管监督中,结合《标准》要求,全面提高托育机构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健康护理水平,让托育机构变身为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温馨港湾”。

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由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对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明确,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是重要一环。随着《标准》的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主动作为,携手推进,严格落实《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等全国性托育服务指导性文件,加强部门综合监管,严防婴幼儿安全事故发生。通过标准引导、监管加强等措施,全面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核心,促进“托得到、托得起、托得好”从理想照进现实。

营造友好生育社会氛围。面对当下复杂的生育观念和多元化的生活选择,如何有效激发年轻一代的生育意愿,是营造友好生育社会氛围的关键课题。颁布《标准》加强托育服务规范,对于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和减轻“养”的负担具有积极作用,这既是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的有效路径,也是营造友好生育社会氛围的有效方式。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策倾斜、社会支持、文化引导等手段,强化《标准》的落地实施,构建科学规范的托育服务评价机制,营造一个鼓励生育、支持育儿的良好氛围,将职工从家庭育儿照顾中解放出来,让青年父母放飞生育希望,积极响应生育号召。(符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