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自觉增强纪律意识,抓实学习重点,大力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确保在纪律和规矩的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
提升思想认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然而,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晰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守住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行与否的分界线,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抓实学习重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键要明确目标要求。既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也要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纪与知纪是前提和基础,明纪与守纪是重点和关键。“学、知、明、守”是一个层层推进的过程,要在学纪、知纪上下功夫,更要在明纪、守纪上见行动。党员干部要抓住学习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同时,要通过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确保学习实效。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干部作风表现、解决作风顽疾检验纪律建设成效,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把握大局大势、应对困难挑战、推进本职工作的作风效能。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细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严重违纪的界限,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把对干部的爱护体现在平时的严格监管中。勤打“免疫针”,勤敲“警示钟”,使党员干部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净化自我,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推进改革攻坚、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等各项具体行动上,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看到纪律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沈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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