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评丨消费者要学会正确行使各项权利

近日,有两则价格争议新闻,引发网友关注。一则是,有游客吐槽云南大理三月街长街宴一桌八个菜仅一个荤菜卖528元。主办方回应称售票都是明码标价。大理市市监局表示,系市场调节自主定价。另一则是,郑州市民李先生称其在郑州市某医院开30服中药,合计23740.42元。因为对药价存疑,李先生曾尝试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反馈问题,“回复是明码标价”。

菜价、药价不顺消费者心,引发相关投诉,但是主办方、相关部门和投诉热线都说是正常的标价定价。对此,消费者只能提供更多有力证据,维权之路被动且艰难。这也警示着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各项权利。

买东西不问价,实乃消费大忌。现实中,有的饭店只在墙上挂一个菜单表,却没有详细的价格表;有的商家把单子放在不显眼的地方,结单时才指出来;还有的商家价格很明确,价格却是按斤两……凡此种种,一旦消费信息不对称,就很容易给消费者“挖坑”。有些消费者碍于面子不愿计较,自认倒霉吃个暗亏,有的消费者比较较真,但商家也会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故意不明码标价,这是商家之责,还很容易维权,如果商家确实明码标价了,只是消费者疏忽了,消费者那就要吃“哑巴亏”了。

如同两个新闻中发生的那样,不管是游客还是市民李先生,应该是对价格不知情的,否则也不会发生投诉事件。但换个角度看,明码标价也不是宰客的“挡箭牌”。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也就意味着商家有告知义务。有些商家把这种应尽义务直接“快进”,等待消费者自己去“探索”,其实这也是一种隐形“宰客”。如果商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履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充分享有知情权,很多价格争议就不会发生。因此,经营者还要遵循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在日常生活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时有发生,“维权难”现象也一定程度上存在,许多消费者对此有共鸣情绪。诚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市场乱象,监管部门会快速查处,但明码标价、自主定价的市场行为,因为合理性和合法性,相关部门很难做出定性,也就容易导致“维权难”。消费者伤钱又寒心,对此,店家需尽告知引导义务,消费者也应自觉行动,要敢于维权,才不会随意“掉坑”“踩坑”。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价格虚高”,消费者还要学会及时止损,要充分利用自主选择权,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忍气吞声直接买单。(今视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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