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庐山市财政局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经营主体需求和满意为导向,全力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庐山市财政局特制定《庐山市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各包挂企业预算单位要统筹安排,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制定走访方案,建立多渠道沟通联系机制,开通政企业连心“直通车”,上门解读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听取意见建议,回应合理诉求;并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成本,全面取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相应)保障金、履约保证金,落实“零成本”投标,切实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釆购中的预留份额比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4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5%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由70%提升至75%,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在采购意向发布环节,提前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在计划备案环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范合理预留;在评审环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与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采购人给予顶格扣除优惠。同时提升“政采贷”融资效率和渠道等拓展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服务,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下一步,庐山市财政局将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业秩序,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持续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纠纷化解机制,畅通供应商维权救济渠道,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升企业参与便利度,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为优化庐山市营商环境作出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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