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上高县林业局以“三比三争”活动为抓手,在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率,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上下“真功夫”。旨在打造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助力上高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放”为先
上高县林业局将林木采伐申请提交审核下放至乡镇便民服务窗口,窗口人员事先一次性告知采伐申请人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并对所申请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林木采伐申请材料要求的予以转报至林业分中心,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一次性补齐。同时成立4个林业分中心,全部深入到乡村一线,打通服务林农“最后一公里”,提升了审核审批效能。
坚持“管”字同步
一是实行林木采伐“一审批三抄告”制度,办理采伐证后,分别抄告森林分局、乡镇以及专职护林员,明确各自监管责任,凝聚多方监管合力。二是国家下发的森林督查图斑和日常监管图斑,逐个现场核查,让每个违法行为都无所遁形。三是实行案件处理“三权分置”,一个违法案件的查处,首先由林业分中心现场勘验,然后由执法大队处理,最后由法制股审核,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
推动“服”字提升
通过政务公开、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林木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让林农及时了解办理事项流程、资料清单,林农申报林木采伐只需在乡镇填表申报,后续流程都由乡镇林办和各林业分中心进行审核。同时取消伐区作业设计费,由各林业分中心免费为林农开展伐区作业设计,并对采伐证核发限时办结,伐区作业设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林木采伐证核发。
上高县通过林木采伐审批流程“放管服”改革,审批效率得到提升,林业局和乡镇协作配合更加紧密,林农只需领取采伐证时到林业局一次即可,实现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切实打通了服务林农的“最后一公里”。(卓仲辉 晏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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