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评丨绝不能让处分决定流于形式

边处分边提拔、开除仍在上班、获刑仍领工资……个别地方和部门在执行处分决定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打折扣”“打白条”等现象。

据悉,某中心副主任崔某某受到撤职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薪级工资,但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办公室主任高某某碍于情面,未执行处分决定,违规为其晋升薪级工资。这样的事情一经曝出,让人气愤。

执行处分决定是处分干部的最重要的一个关键环节,倘若在这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或者打了折扣,势必会让被问责的干部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受不到应有的教育,就会让党纪法规执行“虎头蛇尾”、流于形式,久而久之,就会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而且,处罚一旦流于形式,那么对于被处罚的党员干部来说,就是“不痛不痒”,那么下次很可能会再次犯错,甚至犯罪。

有道是,严是爱,宽是害,简单的话语中蕴含巨大的哲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花草树木要经常修剪枝丫,为的就是让其能够在未来长得更高、更好,不被旁枝过多吸收主干的营养。同样的,让犯了错的党员干部接受处罚,其本意也是为了警示党员干部,处罚只是辅助,更重要的是要让党员干部受到教育,避免下次再次犯错!

目前,我国的反腐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个别地方和部门还面临着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执行力得不到落实的时候,势必会影响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势必会助长不正之风。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违规的党员干部在处分决定下来后并未受到任何影响,这不仅在党员干部中影响恶劣,更会让百姓对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产生不信任感。试想,长此以往,还有哪个百姓会去反映问题?

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对于发挥其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杜绝处分流于“形式”,牢记“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法纪的尊严,传递反腐的决心,才能让百姓安心,才能让组织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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