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行驶审批”与“大件运输一件事”并联审批的通知》,要求依托江西政府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善“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行政许可证件等内容,加快完善办事指南查询、网上办理导流、疑难问题咨询等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许可。
《通知》要求,各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实施机关)加强“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审批”行政许可管理,认真落实《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职责,保障“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有效实施。
《通知》强调,各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实施机关)积极对接政务服务、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托“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政务服务网”打通“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行驶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行驶路线、时间反馈意见”信息对接路径,联合制定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科学精简申请材料,助推“大件运输一件事”涉及许可事项实现并联审批。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做好“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行驶”审批系统对接,采取数据接口等方式进行互联互通,推动业务数据顺利流转,实现线上“一网”申请、线下“一窗”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大件运输车辆是否具有有效号牌和承运人申请通行的时间路线等对道路交通通行的影响,进行重点审核,并及时反馈意见。
《通知》要求,各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桥梁)路政管理,加快推进城市道路、桥梁信息化建设,结合市政设施普查成果和城市道路桥梁信息管理、维修养护要求,完善城市道路桥梁限高限宽限重、运行状态等信息,实现城市道路桥梁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和管理,推进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行驶科学研判、高效管理,切实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完好、安全和通畅。(王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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