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杜宏雁 刘珮良 记者 陶望平)冲卡、咬人还拿砖头砸人,江西吉安一男子因妨碍疫情防控,被判刑6个月。该案从立案到开庭并当庭宣判,仅用时一天。
案件通过远程视频庭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吉州区曲濑镇政府于2020年2月8日开始对辖区所有村庄(小区)施行封闭式管理,在曲濑镇通往吉安县的大桥处设卡管控,派驻镇村干部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体温检测、劝返管理等工作。
2月11日上午9时30分许,被告人曾某富的妻子彭某英欲从该卡点外出,因没有通行证被拦下,彭某英便打电话叫来曾某富。曾某富赶到现场后,不但不劝阻其妻子,还将设卡的栏杆掀掉丢在路边。
当值守人员刘某峰对曾某富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拍照取证时,曾某富冲上来抢手机并咬伤刘某峰的手部,值守人员胡某飞上前制止时也被曾某富咬伤手部。
曾某富的哥哥闻讯赶到现场将其劝开,但曾某富仍然不依不饶,挣脱后捡起地上的砖头砸伤村干部张某国的手部,逃离现场。经鉴定,三名值守人员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2月27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判处。鉴于被告人曾某富犯罪后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曾某富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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