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桃源派出所及时化解一起劳务纠纷

2024年6月23日下午, 崇仁县桃源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袁坊村委会时,见村民周某章与张某平发生激烈争吵。民警立即上前劝解,了解双方争吵原因。

2023年5月的一天,周某章在桃源乡鹿甲村承接零活,同村张某平得知后表示愿意帮忙做。张某平随后来到鹿甲村帮助周某章做事,但仅工作了半天便离开。2024年6月23日下午,双方在村委会旁碰面,张某平要求支付半天的工资,而周某章则以张某平工作时间不足,自己也未收到款项为由,拒绝支付张某平半天工资。双方发生争吵,张某平在情绪激动下,一气之下,拉扯了周某章的衣领。

桃源派出所民警在了解情况后,与袁坊村委会干部一同来到村委会会议室开展调解工作。民警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现场办公,指出周某章不对,虽然工作时间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周某章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在民警和袁坊村委会干部共同耐心劝导下,双方逐渐冷静下来,并认识到了各自存在的问题。经过民警的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章同意支付张某平半天的工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邓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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