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黄飞 胡星星 记者 陶望平)南昌一男子臆想他人会利用天网探头跟踪自己的行踪,于是破坏11个天网探头,结果一审换来9个月的刑罚。
经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认为他人会利用天网探头跟踪自己的行踪、窥探自己的隐私,便决定破坏天网探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4日,被告人罗某先后四次以扯线方式破坏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附近天网探头11个。
经南昌市东湖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破坏天网探头给被害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造成损失10206元。2020年6月4日下午,被告人罗某在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罗某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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